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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充实完善“十一五”规划项目库,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构建我市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基本框架。建立“十二五”规划项目储备库,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谋划原则

  1.坚持重点突出原则。突出体现“重”和“大”两个方面。“重”:即对全市或县、区及行业的长期发展有较大影响、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骨干项目; “大”:即项目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同时,在选择和确定重大谋划项目时,做到少而精,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防止项目数量过多、规模过小、分布过散、层次过低。

  2.坚持适度超前原则。项目谋划不是孤立和静止的,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它既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有机延续和动态发展,也要为“十二五”等中长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拉开序幕。因此在谋划项目时要放远眼光、开拓视野、超前谋划。

  3.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项目库作为经济建设的动力库,谋划的项目要具有建设的现实可行性,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的可能性以及相关设施的配套等。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建设的标准、规模、时机和次序,做到当前与长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4.坚持推进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相统一原则。推进我市城市化一定要与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紧密结合。重大项目的谋划必须以加快城市化进程,特别是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为切入点,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条主线展开,通过项目运作,为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提供有力保障。

  5.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外部条件,是地区、行业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也应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切期盼的热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谋划要充分考虑其公益性和竞争性。同时,项目运作要遵循经济规律,走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良性循环道路,争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谋划重点

  1.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区域之间基础设施协调发展。重点谋划基础设施项目,合理优化布局。要注重项目的整合和配套,打破部门、地区之间的界限,统一谋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

  2.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突出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重点谋划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注重投资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走高效、集约的路子,进一步提高项目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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