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08〕66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夯实经济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现就加强我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加快实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需要。要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项目是抓手、是载体,必须科学谋划、动态储备,加快建设一批对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起重要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需要。投资需求依然是目前我市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的要求,必须加快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努力增加新开工的大项目数量。
(三)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有效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缩小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就必须保持适度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要高度重视当前项目建设,更要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形成良性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我市综合竞争能力。
(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向上争取资金和对外招商引资的需要。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项目投资的前瞻性和计划性,而且有利于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和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破解我市项目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难题。因此,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必须抓紧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成熟程度较高的重大项目。
二、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网络效应和结构效益,着力于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引导产业优化升级,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超前的意识谋划项目,确保项目谋划不断档、经济建设不停步,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论证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运行一批、发挥效益一批的项目运作良性管理机制,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