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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青海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用食物频率法收集15岁以上调查对象过去1年内各种食物消费频率及消费量。
  3.对所有农牧区膳食调查户采用称重法,收集住户3天内详细的食物及调味品消费数据。城市膳食调查户采用称重法收集3天内住户的调味品消费量数据。
  四、进度安排
  1.2008年5月编制印刷调查手册、调查表,采购相关仪器和试剂;
  2.2008年6-7月为现场培训和调查时间;
  3.2008年8月为实验室检测;
  4.2008年9月为数据录入,清理数据库;
  5.2008年10月进行统计分析;
  6.2008年11月完成调查报告。
  五、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开展和调查的质量,必须对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一)调查人员的选择与培训
  每位调查员都要经过正规培训,培训的要求是:明确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调查设计的原则和方法,统一指标的含义及填写要求。人员培训按统一的培训计划、统一的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正式调查。
  (二)明确调查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调查质量核查制度
  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必须按照《青海省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工作。调查质量的核查制度包括:
  1.现场调查中,在每户询问并记录完毕后,调查员都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有疑问要重新询问核实,有错误要及时改正,有遗漏项目要及时补填;
  2.每个乡镇(街道)的调查指导员要对每户的调查表逐项进行审核,从正式调查开始后的当晚就应逐日检查每份调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错漏项时,要求调查员在第二天重新询问予以补充更正,认真核实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
  3.每个县(区)设立质量考核小组,在调查过程中抽查调查质量,调查完成后进行复查考核,家庭健康询问调查的复查考核应在已完成户数中随机抽取5%进行复核,复核率达95%。
  六、组织实施
  本调查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省疾控中心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县(区)调查员进行培训,对现场调查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负责调查资料汇总、血液样品集中保存及检测、项目总结等工作。
  各调查地区卫生局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组织和协调工作,疾控中心负责本地区现场调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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