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金德水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地税局
20.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内容与要求: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实施“958”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赶超计划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组织推动一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竞争力。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传统优势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力推动创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着力发展现代物流、软件、创意等产业。积极发展临港型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推动船舶修造业产业链延伸和整合提升。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责任人:金德水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中小企业局
21.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内容与要求: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做好与节能降耗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以及考核办法,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推进全民节能行动,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做好节能工作。深入抓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结构节能。加强对重点高耗能行业以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继续实施“十百千节能行动计划”,力争在锅炉、电力、交通运输、余热余压利用等领域建成一批节能工程,抓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的攻关和推广,确保电力、印染、造纸、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和1311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进一步下降。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发展第三方节能管理服务,整体推进建筑、交通、农业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公共机构等方面的节能。继续抓好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全面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责任人:金德水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省机关事务局、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质量技监局
22.淘汰和严格控制落后生产能力内容与要求: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小火电、小钢铁、小造纸、小建材及黏土砖瓦窑等关停、淘汰任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老旧、落后设备和装置,依法关闭一批整改无效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新上项目严格进行能源消耗审核,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任务的地区,实行投资项目“区域限批”,对未达标单位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人:金德水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
23.加强经济综合运行协调内容与要求: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努力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努力保证油品供应。加强运输部门的协调,组织好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调运。加强发电和用电的科学调度,提高能源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加大电网建设的促进工作,努力减少因电网瓶颈造成的拉限电现象。推动银企合作,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疏通融资渠道,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责任人:金德水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24.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进程内容与要求:协调推进高标准铁路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航空枢纽港等项目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提高干线公路通畅水平和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制定实施港航强省建设规划,加快完善港口布局,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研究组建全省港口联盟,健全集疏运体系。
责任人:王建满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
25.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内容与要求: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品牌大省”。有效解决群众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打造“浙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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