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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高西路二期(犀牛路—龙腾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高西路二期(犀牛路-龙腾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139号)


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登高西路二期(犀牛路-龙腾路)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100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龙岩市2007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0号地块,建设地点位于西陂镇排头村,用地面积为0.5777公顷(其中耕地0.5720公顷、建设用地0.0057公顷),并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道路建设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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