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民委员会黄邦综合楼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民委员会黄邦综合楼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141号)


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申请黄邦综合楼建设用地需使用省人民政府闽政[2001]文112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的龙岩市2000年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号地块中的0.4248公顷国有土地(现状地类为菜地0.2124公顷,水田0.2124公顷)。
  经研究,同意将上述0.4248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黄邦综合楼建设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