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龙政综〔2008〕144号)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龙国土资建[200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拟定并于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16日进行公告的《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请按该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附:《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日
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
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
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详见附表)。
二、各被征地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详见附表)。
三、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安置补助费直接拨给被征地单位,剩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解决。
附表:
2007年第0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块编号
| 镇(村)名
| 地类
| 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亩)
| 各村补偿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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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
| 铁山洋头
| 旱地
| 0.2489
| 3.2
| 28.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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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2866
| 2.6
|
未利用地
| 0.6765
| 0.5
|
2007-7-2
| 铁山洋头
| 旱地
| 0.4843
| 3.2
| 80.5787
|
园地
| 0.8145
| 2.6
|
未利用地
| 3.4089
| 0.5
|
2007-7-3
| 西陂黄竹坑
| 水田
| 0.0411
| 4.3
| 33.6519
|
菜地
| 0.0411
| 8.8
|
林地
| 1.0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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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农用地
| 0.127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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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1.1153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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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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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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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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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以上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包干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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