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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陕教资〔2008〕7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省属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和秋季开学前的这段时间抓紧抓实抓好。
  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印了《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资料汇编》(以下简称“资料汇编”)和《国家资助政策圆你求学梦想》宣传海报(以下简称“海报”),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资料汇编和海报发放数量标准如下:
  (一)省属高等学校每校资料汇编2本、海报5张;
  (二)市县(区)资助管理部门每单位资料汇编2本、海报2张;
  (三)中等职业学校每校资料汇编1本、海报5张;
  (四)高中每校资料汇编1本、海报5张;
  (五)初中每校海报2张。
  三、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将资料汇编和海报按标准发放到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和初中学校,并要求各学校利用报告会、主题班会、思想教育课等方式,深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上不起学”的应届毕业学生的后顾之忧。
  四、省属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省教育厅制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提纲》(详见附件),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制作标语、接受媒体专访、召开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把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各高校“绿色通道”政策的工作深入到学生生源地,辐射到所有城市和农村,特别是地震受灾地区,要使今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都知晓这一政策。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专访,送政策上门,现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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