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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京人发〔2007〕71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处: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员法实施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深入调研摸底,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是否组织开展了实施公务员法的宣传动员、骨干培训和全员轮训工作。
  (二)公务员法实施的入轨运行工作。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编制职数限额和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按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
  (三)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工作。检查是否对照公务员法对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是否存在和实施不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法规文件和政策。
  二、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从2007年6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会、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6月底前,各区(县)、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施公务员法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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