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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关于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各考区须于11月17日至18日再次核对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地图等信息,填写《考场信息上报表》,在核对项目栏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考务管理科。
  (五)相关注意事项
  1、考点应选择周围交通便利、考试环境良好、组考经验丰富的中学以上院校(尽量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
  2、考点信息录入PTMS系统后,考点将不能更换。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期间的咨询工作
  各考区须于2007年11月30日接收准考证查询库。在下载准考证期间,应做好对考生的咨询工作,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值班记录详实,如遇特殊问题及时告知考务管理科。
  六、试卷的领取、运输、保管及考后试卷送回
  (一)本次考试试卷袋采用32份和27份两种规格,各考点按照实际考场数量配发,不单独配发备用卷。
  (二)试卷运输必须专人、专车,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运输车辆要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要安全驾驶,保证运输期间试卷安全。
  (三)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并有2人以上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期间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备查。
  (四)考试结束后,须当日将考后试卷送回我中心。
  七、组织实施考试
  (一)考点考场设置
  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1、11月27日,我中心组织完成各考区主考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主考人员职责、监考工作程序、突发事件处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2、12月4日,各考区组织完成各考点主考、考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主考人员职责、监考工作程序、突发事件处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3、12月7日,各考点组织完成监考员、考点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监考人员职责、监考工作程序、突发事件处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4、各考点主考应认真填写《培训情况记录单》,12月8日前逐级上交至我中心。
  5、注意做好新设考点、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考试实施
  12月9日,考试实施。
  八、考务工作通讯联系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科:毛昕 张岩 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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