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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国有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国有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国有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 伟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蒋福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良成 州国资委主任
韩 庚 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宏斌 州国资委副主任
刘晓明 州审计局副局长
汪继元 州国税局副局长
李培义 州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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