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年终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2007年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奥运决战之年的要求和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督查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督考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07年年终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京督办发[2007]1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督考办。其中,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市政府折子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等项内容。
二、满意度调查
本着部门负责、市民关注、确属重点、宜于评价的原则,市督考办委托专业调查公司,针对各部门不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市领导检查
12月上中旬,主管市领导听取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加强基础工作等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市督考办向各分管领导通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请各部门做好汇报准备,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价
12月16日前,在各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督考办汇总各专项考核结果,并结合日常督查考核记录、年中检查情况、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各部门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五、领导推荐
在主管市领导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投票推荐2007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督查考核“政绩突出单位”和“督查考核单项奖”单位,同时将推荐表送请市委常委划票。
六、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