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乌昌财政局,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伟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马建新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蒋福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少朴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金勇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新平 乌昌财政局局长
叶生龙 州发改委主任
刘世勇 州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侯东升 州民政局局长
王 录 州卫生局局长
韩 庚 州财政局副局长
潘少斌 州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