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8〕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我国及周边国家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由此引发的大风天气、沙尘暴、地震等灾难接连发生,尤其是“5·12”四川省汶川县里氏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喜迎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避免或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现就进一步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性、诱发性和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5·12”四川省汶川县里氏8·0级特大地震为警钟,深刻认识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防灾抗灾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防灾抗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防灾抗灾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帮助解决、指导防灾抗灾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和配合工作,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体系,真正做到查实、查细、查全、真抓、真治,坚决防止走过场,不断提高克州整体防灾抗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并将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尤其要加大各类学校师生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并密切与气象、地质、地震、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在遇到突发自然灾害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和幼儿伤亡。
三、认真负责,彻底排查隐患点,摸清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