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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5、改进环评审批工作。在坚持环评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建立并落实环评文件同级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放开环评市场,开展环评招标,促进市场竞争。省、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环评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对经认定的省级产业集群,优先支持污水处理厂、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县域经济考核中给予加分。
  7、提高县域通达能力。将高速公路连接线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建设规划,对新建高速公路,其连接线与主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统一管理;对已建成高速公路,其连接线2010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确保2012年绝大部分县城和省级开发区半小时上高速。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基本实现县与县之间以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加快重要省际干线公路尤其是东向通道建设。
  8、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实施省级开发区电网配套工程,为开发区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自2008年起,三年内完成低电压农网、未改造电网和农业生产线路的改造任务。
  9、强化污染减排。加快城镇、开发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项目环评准入制度,加大污染减排考核力度,对出现重大环境责任事故的县,取消当年表彰奖励资格。

  三、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10、综合运用土地政策。鼓励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县级政府组织开发未利用地和复垦废弃地为耕地的,经认定后,由省从土地复垦费等中按每亩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建立健全工业用地产权交易市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流转,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加快推进县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
  11、降低用地成本。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征地管理费按低限标准收取。2008-2012年,土地出让金省级分成部分继续全额留给县级使用。
  1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其建设过程中各项规费经批准可予免交或先征后返。

  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13、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加速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区位和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围绕培育主导产业,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产业链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引资成效。切实把好节能减排和项目审核关,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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