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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8]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提高自治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巴政发〔2008〕28号)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就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力量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既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其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力量,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到位。
  二、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分工
  自治州应急预案体系由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各县市总体应急预案构成。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分级、分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各县市要参照自治州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自治州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牵头责任单位一览表(见附件)”中责任分工立即着手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具体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和修订程序如下:
  (一)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 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是自治州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和依据,是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由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修订,经自治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州政府下发文件执行。
  (二)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自治州专项应急预案是在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为应对某一类或几类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主要体现在专业应对上。自治州专项预案由自治州有关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制定和修订,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对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指导、修审,分管副秘书长、副州长审核、把关,经自治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州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并由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自治州部门应急预案是自治州政府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主要体现在部门职能上。部门预案先由自治州各职能部门编制完成,经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州长审定后,由编制部门冠以“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后印发执行,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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