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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部分专业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资金投入不足;有的缺乏大型和特种装备;一些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与协同应对能力不强。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应急队伍缺乏有效培训和训练;应急训练演练不够。
  2.2.5 应急物资管理和紧急运输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应急物资储备缺乏统筹管理,紧急生产、采购、征收、调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物资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够合理,储备方式单一,储备物资品种、数量偏少,调整,保养、保管、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应急征用、调用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运输综合协调机制亟待完善。
  2.2.6 科技支撑基础比较薄弱
  大部分应急装备及设施科技含量不高,应急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高效先进的抢险救灾设备;应急管理基础研究较为滞后,应急科技研究储备不够;缺乏跨学科的复合型专家和技术人员,以及先进必需的应急科研设施;应急管理应用系统软件有待进一步开发。
  2.2.7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力度不够
  应急知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与普及不够;群众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健全。
  2.3 面临的形势
  2.3.1 自然灾害方面
  莆田市自然灾害种类多,台风、暴雨、干旱、雷电等自然灾害频发。因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较多。县(区)防洪能力仅达国家防洪标准的下限,城区排涝设施不完善。小型水库技术含量和防洪标准比较低,老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地震活动较为频繁;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受损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避风渔港建设滞后,防台风能力较低;有害生物入侵严重威胁我市农业生产安全;森林火灾不容忽视。
  2.3.2 事故灾难方面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事故灾难应急体系尚不健全;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等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污染事故与其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相互交织;特种消防应急装备与器材还不能满足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海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2.3.3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
  重大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风险加大,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形势还十分严峻;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自然灾害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益增多;农村及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基础薄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手段相对落后,应急检测检验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尚不健全;卫生和动物防疫机构的应急人员、设备、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动物防疫力量薄弱,突发动物疫情的风险依然很高;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反应处置体系不完善。
  2.3.4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
  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污染、企业改革、宗教信仰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较为突出。

3.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按照 “四谋发展”的实践主题和 “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依靠科技,用好存量,建好增量,重点解决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参与,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
  3.2 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做好与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衔接,统筹谋划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性规划。结合实际,着眼长远,避免铺张浪费和重复建设,实现应急资源的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序推进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各地区和各部门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综合应急能力,重点解决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
  ---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技术,兼顾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应急体系的高效、可靠运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项目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3.3 建设目标
  3.3.1 总体目标
  根据省 “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各相关规划分类目标,到2010年,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减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3.3.2 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行政村灾害信息覆盖率达到100%;灾害应急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木兰溪流域洪水预报提前3-5小时发布,准确率达90%以上;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平均误差小于120公里;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0%;风暴潮灾害Ⅰ级和Ⅱ级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森林火灾年受害率低于1‰;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约3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农作物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

自然灾害类分类指标名称

分类指标值对照

国家规划

省规划

行政村灾害信息覆盖率

达到100%

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

24小时内

24小时内

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时间准确率

提前24小时,达到90%以上

木兰溪流域洪水预报提前3-5小时发布,准确率达90%以上

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

平均误差小于120公里

平均误差小于120公里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

提高到30分钟以上

提高到30分钟以上

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

达到90%

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发布

提前6小时

Ⅰ级和Ⅱ级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

大城市及城市群可基本抗御地震能力

6级地震

森林火灾受害率

低于1‰

年受害率低于1‰

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

减少约30%

减少约30%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控制在3‰以下

农作物损失率

控制在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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