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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任务的通知


  附件:2       木兰溪流域2008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表(二)

类别

项目名称

本年度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矿产资源保护

加强《矿产资源法》宣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按照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区界划定,加强矿产开发管理;对濑溪桥至仙游城区河段禁采区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打击。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利局

县(区)政府

水土保持

1、开展两次全市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对未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开发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理。

2、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和水土流失治理。

市水土办

 

绿化建设

1、加强木兰溪源头天然林保护,抓好沿溪两岸的麻绿竹营造补植工作,并在20公里宜竹地段营造麻竹。

2、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低产林分改造3000亩。

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城市

环境

基础

设施

建设

城市污水厂

建设

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秀屿区污水处理厂、仙游县污水处理厂年内动工建设;江口高新工业园区、荔园工业园区污水并入城市污水管网;枫亭、黄石等6个工业园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年底前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

 

县、区政府、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场建设

全面完成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场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医疗垃圾无害化焚烧场建设

全面完成医疗垃圾无害化焚烧场建设前期工作,年底前动工建设。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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