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卫生局将考生信息、考试费、执业资格证交地区招考办。由地区卫生局对执业资格证进行审核。
5、招考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办理准考证,由各县市卫生局在考生照片上加盖钢印有效。
四、考试
(一)笔试科目
1、医学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按考生所报专业分类考试);卷面满分150分。
2、维吾尔医专业维语命题、维语答卷;其他专业考试汉语命题,汉语答卷。
(二)笔试时间(北京时间)
7月 12 日 上午: 10:00――12:00 医学基础
7月 12 日 下午: 15:00――18:00 专业测试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预计8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笔试、面试成绩比例及各科成绩分值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优惠加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0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加30分;参加“三支一扶”期满的考生加10分(一年期限工作满8个月,两年期限工作满16个月)。优惠加分只能享受一次。
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双语”会话测试,符合条件者加5分。
(五)考点设置
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在喀什市区参加地区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监考人员由卫生局、教育局从地直、喀什市相关单位抽调。监考采取民汉交叉的办法,即每个考场由民汉各一名监考人员组成。
五、命题与制卷
地区卫生局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命题制卷组,地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地区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考试命题人员实行全封闭;印制试卷选定全封闭印刷厂。
六、评卷
评卷工作人员由地区卫生局从相关单位抽调,进行全封闭阅卷;地区纪检委对整个阅卷过程进行监督,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评卷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七、面试
按增人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序确定面试考生。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面试,由评委根据其回答的准确性和操作的水平给予打分(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