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二00八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卫生局将考生信息、考试费、执业资格证交地区招考办。由地区卫生局对执业资格证进行审核。
  5、招考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办理准考证,由各县市卫生局在考生照片上加盖钢印有效。

  四、考试

  (一)笔试科目
  1、医学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按考生所报专业分类考试);卷面满分150分。
  2、维吾尔医专业维语命题、维语答卷;其他专业考试汉语命题,汉语答卷。
  (二)笔试时间(北京时间)
  7月 12 日  上午: 10:00――12:00   医学基础
  7月 12 日  下午: 15:00――18:00   专业测试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预计8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笔试、面试成绩比例及各科成绩分值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优惠加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0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加30分;参加“三支一扶”期满的考生加10分(一年期限工作满8个月,两年期限工作满16个月)。优惠加分只能享受一次。
  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双语”会话测试,符合条件者加5分。
  (五)考点设置
  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在喀什市区参加地区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监考人员由卫生局、教育局从地直、喀什市相关单位抽调。监考采取民汉交叉的办法,即每个考场由民汉各一名监考人员组成。

  五、命题与制卷

  地区卫生局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命题制卷组,地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地区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考试命题人员实行全封闭;印制试卷选定全封闭印刷厂。

  六、评卷

  评卷工作人员由地区卫生局从相关单位抽调,进行全封闭阅卷;地区纪检委对整个阅卷过程进行监督,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评卷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七、面试

  按增人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序确定面试考生。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面试,由评委根据其回答的准确性和操作的水平给予打分(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