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二00八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二00八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经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行署同意,现将《二00八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二00八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招考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下达喀什地区卫生系统增人计划的通知》(新人函〔2008〕55号)精神,2008年我区乡镇卫生院计划新增卫生技术人员750名,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认真做好此次招考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补充招考卫生技术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依据专业缺额情况,重点解决乡镇卫生院急需的临床医生、公共卫生、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同时适当补充药剂、检验、医技等专业人员。通过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乡镇卫生院空编缺人,提高农村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招录名额、招考专业及条件
  (一)招录名额
  本次招考录用计划750人,其中:维吾尔族及其它少数民族675人,汉族75人。
  (二)招考专业
  临床医学、维吾尔医医学、护理、药剂、检验、影像(放射、B超)、预防医学、妇幼保健。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