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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的通知


  2. 滁州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滁州市园林式单位标准

  一、单位园林绿化基础较好。

  二、单位占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年度计划落实。

  三、现状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绿地分布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景观效果良好,园艺水平较高,特色明显。

  四、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完善,措施有力,配有专业园林绿化管理人员,园林植物生长良好,修剪美观,无损毁景物和破坏绿地现象,环境整洁。

  五、全面完成单位义务植树任务。

  六、“三废”处理达标排放。

  七、文明创建成效显著。

  附件2:
  滁州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绿化

工作

基本

情况

土地面积(㎡)

可绿化面积(㎡)

单位人数

绿化管理人数

已完成何种园林绿化规划设计

设计单位

绿

绿地率

绿化覆盖率

乔木种类

数量

灌木种类

数量

绿篱长度(m)

草坪面积(㎡)

盆花数量

苗圃面积(㎡)

骨干树种(类别、名称、数量)

园林设施

(小品、设备)

县、市、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建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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