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一是对《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科教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改革开放、促进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三是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是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0年实现情况作出基本判断。
  4、提出进一步推进《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
  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负责起草《福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纲要》内容,按照《分工通知》的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并按以下所设专题,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汇总完成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委。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各自负责编制的市重点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地区《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有关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委。
  1、“十一五”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针对《纲要》所确定的7个约束性指标、27个预期性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及“十一五”期末完成情况预计(市统计局、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十一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期评估。包括现代农业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促进农村持续增收、乡村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深化农村改革等内容(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贸发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十一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期评估。包括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服务业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等内容(市经委负责牵头先进制造业基地、贸发局负责牵头提升服务业水平、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牵头海洋经济强市,市交通局、信息产业办、民政局、建设局、旅游局、房管局、政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