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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晋中公路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七)晋中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1、开工建设龙城高速,构建环城和区域两个高速公路循环圈。
  协同部门:市交通局、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2、完成省干线改造。
  协同部门:市交通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八)市国土局牵头的工作
  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违法行为。
  协同部门:市公安局、煤炭局、安监局、监察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程锡景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张晓彤副秘书长协助)
  (一)市农业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协同部门:市农机局、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实施“十万农民网上行”工程。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晋中网通分公司、晋中电信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推开“农民增收明白卡”制度试点工作。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认真落实国家、省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十项政策”,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粮食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农村信用联社、农发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5、优化农产品布局,扩大优势农产品基地,启动建设“金三角”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无公害蔬菜、特色干鲜果和健康养殖业基地,发展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规模养殖示范小区和示范村。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畜牧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6、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畜牧局、科技局、外事旅游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高标准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龙海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带动农户数均增长11%以上。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畜牧局、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8、加强以劳动用工、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础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协同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建两改”力度,推进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供销社互动发展。
  协同部门:市供销社、农村信用联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0、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市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
  协同部门:市畜牧局、发改委、质监局、人事局、工商局、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11、切实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不断优化农产品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市场竞争力。
  协同部门:市质监局、科技局、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2、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发挥供销合作社和各类专业合作社的网络作用。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科技局、供销社、农村信用联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3、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农民科技培训100万人次。
  协同部门:市科技局、扶贫办、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4、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农补工、以城带乡的全新机制。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商务局、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5、突出抓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五清五规范”、“四化四改”、“十有十个一”任务,开展农村环境“创三优”活动。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6、大力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努力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5%。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粮食局、畜牧局、农机局、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集中精力搞好汾河清水复流工作,祁县、平遥、介休、灵石重点抓好主河槽加固和河道岁修工程,加快疏浚整治河道河床。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祁县、平遥、介休、灵石等县(市)人民政府。
  2、联合打击河道内人为设障和采砂活动,切实做好汾河干流的水质保障和水环境监测等工作,确保汾河长流常清。
  协同部门:市公安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祁县、平遥、介休、灵石等县(市)人民政府。
  3、大力实施兴水战略,加快新水源开发、水库和水电站建设以及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新建和维修集雨旱井1000眼,维修改造小型水利工程100处,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治理河道60公里。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畜牧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1、认真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和省级造林绿化工程,推进全市“双十一”造林绿化工程,造林38万亩,植树800万株以上,实有林木面积率增长1.2%。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营林机制创新。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木管护,分阶段全部封山禁牧。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居民人均生活水平,集中供养率达到12%。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农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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