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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8、抓好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快捷、便利、优质服务。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加快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建设,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并联审批制、重大项目审批政府代理制等制度,坚决消除应进不进、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现象。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讲话、讲短话。
  协同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要进一步加强测评考核、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干部下访等措施,保障和推进“五大惠民工程”有效落实。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国土局、国资委、统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应急办牵头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依托榆次鸣李交通运输交汇点的优势,规划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加快把中心城区建成全省物流核心枢纽。
  协同部门:市商务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建设介休煤焦化专业物流中心。
  协同部门:市经委、交通局、煤炭局、建设局、商务局、国土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介休市人民政府。
  3、坚持产业集聚、行业集中、土地集约、管理集成原则,落实规划高起点、基础高标准、产业高配套、投资高密度要求,加快市级工业园区和县级特色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
  协同部门:市经委、国土局、环保局、投资促进局、建设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榆次工业园、安泰工业园、中煤九鑫工业园、榆社化工园、平遥工业新区、祁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发展,园区销售收入力争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2/3以上。
  协同部门:市经委、国土局、环保局、投资促进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榆次、介休、灵石、榆社、平遥、祁县等县(区、市)人民政府。
  5、坚持大开放、大引进、大投入,落实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制,集中建设60个工业重点项目,特别在电力、煤化工和汽车改装项目建设上要有重大突破。
  协同部门:市经委、煤炭局、环保局、国土局、投资促进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加快编制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县、园区、企业创建活动。
  协同部门:市经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抓好介休市、榆次东阳镇、安泰、三佳等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启动和推进工作,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协同部门:市经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榆次、介休、灵石等县(区、市)人民政府。
  8、加强电网工程建设规划,新增供电容量90万千伏安。
  协同部门:市经委、环保局、国土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9、根据区位、资源、产业特色,主动融入大太原经济圈,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协同部门:市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国土局、经委、农业局、商务局、教育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变,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服务业规模和水平,服务业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协同部门:市商务局、外事旅游局、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交通局、金融办、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中小企业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晋中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晋中供电分公司、网通晋中分公司、移动晋中分公司、电信晋中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1、正确处理投资和消费关系,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努力培育住房、汽车、健康、旅游等消费热点。
  协同部门:市经委、建设局、规划局、外事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环保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2、优化城区、景区商贸网点布局,提高企业经营档次和服务质量,满足即期消费,激活潜在消费,创造未来消费。
  协同部门:市建设局、规划局、商务局、工商局、外事旅游局、物价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13、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快形成产业集群、规模集约、功能明晰、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工业聚集区,努力打造晋中工业“小硅谷”。
  协同部门:市经委、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投资促进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开发区管委会。
  14、投资5.62亿元,实施灵石、左权2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介休、祁县2个220千伏增容变电工程,平遥等6个110伏输变电工程,新增供电容量90万千伏安。
  协同部门:市经委、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灵石、左权、介休、祁县、平遥等县区(市)人民政府。
  15、加快落地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外资实际到位率。
  协同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商务局、扶贫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搞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经委等市直有关单位。
  2、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大力治理工业污染,实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强化新建项目和企业运行全程监管,工业企业全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监察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整治市城区燃煤锅炉、扬尘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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