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行业和城市公交行业在中、高考期间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建城〔2008〕22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开始,为确保2008年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为考生提供一个温馨、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和快捷、舒适、安全的乘车条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行业和城市公交行业要积极为高考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中、高考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建筑行业和城市公交行业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在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对影响考生考试的作业限制时间,控制噪音污染,防止施工噪音干扰考场环境;出租汽车司机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讲究职业道德,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要高价,做到文明服务;城市公交行业要加强调度,增加车辆,严格落实日常维护和定期消毒的有关规定,为考生提供一个快捷、舒适、安全的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准时进入考场。
二、建筑施工单位在中、高考期间的作业规定。6月6日20时至6月9日17时,6月21日20时至6月24日17时为严管期间,各建筑施工现场应尽量采用低噪音工艺进行施工。如施工噪音超标又无法避免时,要采取隔离措施,并且尽量将该工序安排在白天,晚20时至次日晨6时禁止进行生产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考试期间,考场周围20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全天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技术或工艺要求不能中断作业的应提前向辖区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