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依托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福建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红山油库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闽西矿山救护队、永安煤业救护队、天湖山能源公司救护队等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其他大型矿山、石化、民航、铁路、水上运输企业也要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并在做好本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具备条件的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要率先建立一批管理规范、装备先进适用、信息畅通、处置能力强的区域应急救援基地,承担起一定区域内的重大抢险救灾任务。
(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针对生产场所、危险建(构)筑物以及周边环境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整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隐患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改革重组改制企业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他影响社会安全的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溢流、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应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各项措施。
(五)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分工
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企业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加大应急管理投入。企业应急能力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各企业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应急管理的关键问题,使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针对企业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的联合攻关。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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