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有牌有证残疾车主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有牌有证残疾车主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155号)
各区人民政府:
为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油价变化给市区残疾车主带来的生活困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有牌有证残疾车主发放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给予市区有牌有证残疾车主每人每月2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二、
市区有牌有证残疾车主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市残联要认真做好补助资金发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