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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包括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的资助标准。对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平台建设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4号)的规定,给予平台实际总投入20-30%的资助。
  (七)服务外包国际认证费用的资助标准。对当年获得CMM/CMMI3、4、5级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按《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5]72号、杭财企一[2005]903号)的规定给予资助。
  对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0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根据认证类别的合理成本确定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提出最多不超过三项的资助申请,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八)培训机构的资助标准。根据上年实际完成培训人数情况和培训后的学员就业率(指在杭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资助,每个培训机构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培训机构认定办法另定)。
  (九)人才培训的资助标准。对未获得商务部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资金的人才培训,经市外经贸局认定后给予资助:
  1.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参加服务外包从业技能培训的资助,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
  2.对服务外包企业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的资助,不超过培训费用的60%,最高不超过4500元/人;
  3.属高端人才赴境外定制培训的,经有关部门备案,考试合格被企业录用并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经鉴定)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3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
  (十)对开展培训工作较好的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以及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根据年综合考评情况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示范区和服务外包骨干企业自筹资金创办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对区内的专业设施和产业环境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二)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的资助。在统一组织的前提下,对参加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展览促销活动,给予摊位费50%资助;对公共布展、广告宣传等公共经费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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