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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六)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督促各部门各行业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没有承担市里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道德规范建设。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

  认真实施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突出服务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纠正、建设、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全面推进部门、行业作风和政务环境建设。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注重紧紧依靠群众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把政府部门和行业行使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做到评议过程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结果由群众来裁判,整改效果由群众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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