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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全力做好我市4家热电企业的SO2减排工作。
  我市的4家热电企业(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一电厂、大唐户县二电厂及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其年耗煤量及SO2排放量都是我市的重点大户,因而是我市SO2减排工作的首要任务。
  1.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2008年年内落实热电联产机组的“上大压小”减排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若在2008年内仍不能确定“上大压小”方案,就必须在2009年年底前,对二期机组完成国家减排认可的脱硫工程,否则,将直接影响我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完成。
  2.大唐户县一电厂必须尽快关停保留的福康小机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早会商,确定惠安化工厂的热源置换方案,明确大唐户县一电厂小机组的关停时间表。
  3.大唐灞桥热电厂要加快现役机组脱硫装置的建设,保证在2008年10月底前脱硫设施和机组同步运行并计入减排。
  4.大唐户县二电厂要保证脱硫装置的连续、正常、稳定运行。
  (四)抓好现有集中供热站、自备电厂及重点单位等中型锅炉SO2减排工程。
  目前,我市的集中供热站、自备电厂等中型以上燃煤锅炉都无脱硫装置,做好这些单位的SO2减排工作对我市完成“十一五”生活和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目标至关重要,也是我市下一步工程减排的重点工作。
  1.2008年,在我市的热力公司、自备电厂单位、循环流化床锅炉单位以及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等重点单位,都要落实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并力争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2.其余集中供热无法替代的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要求在2009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五)加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拆改力度。按照我市的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热电联产、联片供热是今后几年我市能源供应的主要方向。因此,发展集中供热,积极拆改中小型燃煤锅炉是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城市的重要举措。
  1.凡属热源充足集中供热站管网覆盖范围内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列入拆改计划并抓紧实施,特别要进一步加强我市“两控区”范围及城乡结合部区域中小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要求在2009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使用集中供热或清洁燃料。
  2.积极鼓励10蒸吨(含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单位使用集中供热,不能使用的,要求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脱硫工程。
  (六)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加强清洁生产审计,推广使用二氧化硫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和促进我市的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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