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要把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和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㈠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各地要按省政府的要求,尽快明确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按要求在政府值班室基础上加挂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要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确定责任人。各级应急队伍要选派能力强、负责任、素质高的同志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应急工作网络。
㈡强化预警,加强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对重点时期、重点人员、重点地方以及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信息都要及时报告。各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居(村)委会及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于报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及时或故意瞒报、谎报的,要给予相应处罚。要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㈢立足实用,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要尽快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确保在2008年6月31日前,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学校、医院、工厂、企业等基层单位均按要求结合实际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各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㈣防患未然,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以基层组织和单位为主体,建立健全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排查全面、整改有力、监管到位,并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要及时抓好先期处置,努力把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和最小范围内。风险排查具有动态性和反复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专人负责、认真仔细、科学严谨,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