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萍乡市“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8年“矿产资源整合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回头看”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工作,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业聚集、科学发展”的原则,通过兼并、联合、收购等方式整合资源,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探矿权、采矿权和原矿产品向优势企业倾斜,向冶炼加工特别是深加工企业倾斜,鼓励发展、重点引进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培育壮大矿产资源特色支柱产业,形成具有鲜明萍乡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矿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努力实现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
(一)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各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依法依规、有偿有序;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尤其是基层监管工作到位;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全市范围内矿业权数量减少20%以上,其中石灰岩建筑用石料采石场减少30%以上,使矿山开发布局与矿产资源的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相适应;矿业权的设置符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要求,开采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形成以萍乡矿业集团、中材水泥、印台山水泥、昌盛水泥等为主体,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开发格局。
(三)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包括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煤矸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保存和二次开发;煤、水泥用灰岩、粉石英等优势矿种的市场主导地位进一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