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萍府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0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
(一)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强身健体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医药以其显著疗效、鲜明民族特色、独特诊疗方法、系统理论体系和浩瀚文献史料,屹立于世界医学之林,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绵延不断,展示着强大的生命力,至今仍然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的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科学价值深深扎根于民众之中,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市人民的健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萍乡、实现全市人民富裕安康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全市中医药事业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按照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名药战略,走特色中医药发展之路。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2- 3所中医名院和10- 20个名科,为培养造就一批中医名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全市建成2- 3所西医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高,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明显增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形成,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中医药科学研究继承与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步加快,中医医疗服务对全市医疗服务体系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
三、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