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西安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节约能源,减少资源浪费,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机场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通畅,特制定200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市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宝根 西安市市长
副组长:
段先念 西安市副市长
乔高社 西安市市长助理
成员:
毋 晖 市政府秘书长
李小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慧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守贵 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樊 华 市监察局局长
王学东 市发改委主任
肖西平 市财政局局长
任文斌 市交通局局长
罗亚民 市环保局局长
张 宁 市农业局局长
张雄斌 市林业局局长
徐可为 市科技局局长
王凯利 市广电局局长
马中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张宁兼任(办公室联系人:周卫斌电话:87295830。
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焚烧秸秆投诉电话:12316)
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收割机具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机具调配,通过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
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普及运用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三夏、“三秋”作业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