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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8〕65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省政府工作规则》规定,为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请各地、各部门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具体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按照省政府年初总体部署,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是工作进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有些成果要用数字反映 (截至5月末或预计到6月末)。

  二、要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结合我省实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晰制约因素,研判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

  三、要围绕贯彻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在认真查找差距、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任务,研究提出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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