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开展建筑市场集中清理整顿,加大建筑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力度,促进文明施工、文明作业;对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野蛮施工、不配合管理的建筑企业,由建筑企业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创建示范居住小区,维护广大业主的从严合法权益。由市交通局和临河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靠以及其他交通违章行为,恢复胜利路两侧地下停车场功能,规范和整顿客运出租秩序,强化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由市执法局、规划局牵头,按照城市需要有计划地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的相关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满足市民生活的需要;整顿规范各类专业市场,对中心区域内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的废旧回收点、煤炭销售点、洗车点、马路市场等进行清理取缔。
4.整顿户外广告、门牌字号。坚持规划先行、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定广告牌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广告牌匾详细规划,规范技术规定及审批程序,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设计、标准、尺寸、式样、制作、基调。依法拆除无批件、擅自经营的户外广告及占道牌匾。逐步改造旧城区门牌字号,主干道两侧逐步更换新工艺、新光源制作的门牌字号。新区街道和新开发小区的门牌字号必须遵循“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整齐规范”的原则,统一材质,合理布局。在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规划设置统一的便民广告栏,为市民提供信息发布、采集、交流的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治理“牛皮癣”,与通讯部门配合,对办假证等垃圾广告号码群发送告知、干扰信息或实施停机;公安部门对办假证人员实行严厉制裁,打击办假证者的嚣张气焰。
5.实施街景改造工程。对城市三路(胜利路、团结路、建设路)两街(解放街、新华街)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标准全面开展整容换装、拆墙透绿、亮化美化工作,打造亮点街路和亮丽窗口。其中对胜利路、新华街要统一进行街景设计,新华街要成为贯通东西的景观大道。
市容综合整治由市执法局负责,规划监管和街景改造工作由市规划局和执法局共同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由临河区负责。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实施步骤
㈠准备阶段(2008年5月5日-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