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西区所有住宅及公建项目,都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运营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和减量化。垃圾收集的硬件配套设施统一纳入开发建设内容,重点是配置容量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分类垃圾桶,桶外用文字和图示标明“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无机垃圾”、“不可处理垃圾”等。具体运营实行业主一次分类和专业人员二次分类,最后分别进行处理。其中,住宅小区和饭店、宾馆、学校等大型公建还要设置相应规模的有机废弃物生化处理站,将有机垃圾就地消化。规划部门在进行详细规划审批时要予以专项审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擅自取消或不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设施的不予通过规划验收。临河区环卫局要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车,及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三)大力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
西区所有新建6层及6层以下住宅楼和医院、学校、饭店、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热水消耗大户,要按照《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 200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 2002)等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区建设项目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方案一体审查,做到建筑立面整齐美观;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时,设计深度要达到施工安装要求,确保结构安全、维修方便;施工图审查单位要对西区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进行专项审查;质监、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安装单位照图施工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市建委对不使用太阳能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推行供热分户分室调控。
凡采用集中供热的西区所有新建建筑都要安装相应的室温控制阀,达到分户分室控制的要求。其中,住宅楼在每户供暖入口处预留安装计量表的位置,为下一步实施用热分户计量奠定基础。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图纸不予审查通过;施工单位要严格照图施工,并确保施工安装质量;质监、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擅自变更图纸或不按图纸施工行为的发生。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供热体制改革,推进供热分户(栋)计量、以热计价收费的实施。要积极借鉴国家和自治区供热分户计量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开展供热分户计量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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