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
(二)农牧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牧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引导广大农牧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
--提高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措施:
--逐步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制定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农牧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
--大力开展农牧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计划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育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牧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开展农村牧区科技、科普示范活动。支持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和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建设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好它们的示范作用。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科技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基层科普组织和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咨询服务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实践和能力和传播能力。
--加强基层农村牧区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牧区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专业技术协会等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乡村科普橱窗、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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