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
(一)根据国家“十一五”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制定和实施昆明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扶强扶优建筑业的措施,全力支持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客观分析昆明地区建筑业发展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困难,制定好全市建筑发展规划,帮助建筑企业做强做大。
(二)转变观念,积极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化企业制度,认真妥善处理好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落实各项政策,优化企业股权配置、资源配置,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人员分流和老职工安置工作,企业离退休人员逐步交由社区接管,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增强活力。鼓励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之间加强横向联合,借力发展,实施结构重组,做到优势互补。
(三)加强企业自身建设,鼓励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发挥比较优势,政府搭建合作和融资平台,以“BT、BO、BOT”等形式,大力推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节能降耗。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加强银企合作,开拓其它市场,积极参与昆明市市政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美化亮化工程,排污治污工程、滇中引水工程、滇池治理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建设,巩固和扩大昆明建筑业在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各项重点工程的市场占有率。
(四)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支持现有的一级总承包企业积极申报特级企业,提高其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鼓励采取强强联合等形式,尽快申报特级企业,使之成为昆明建筑业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鼓励现有二级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尽快使其资质上台阶,对新办三级资质企业做好上门服务,开展送资质下县区、下企业活动。每年从政府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奖励优秀企业,对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产值2‰的比例给予奖励。
(五)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建筑劳务队伍,规范建筑劳务用工,把建筑劳务输入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集团开办劳务分包企业,降低门槛,让二级以上企业都能组建劳务分包企业。对建筑劳务输出的重点县区,要重点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在培训、劳动保障、交通、子女教育、土地流转及耕作方面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