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四)厕内设施
地面、墙壁、门窗、粪槽、池斗、自动冲水器、洗手盆、镜子、水龙头等厕内设施设备保持完好。厕所管理间不能改变功能,挪作他用。
(五)标志牌
按《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准》CJ/T13-- 1999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六)公厕保洁
公厕每天全面冲洗一次并随时保洁。
九、余泥渣土管理
(一)施工工地
按规定办理渣土排放证,工地路口按实际情况铺设水泥路面,有冲水槽及冲洗设备,有专人(2人以上)清扫保洁,工地路口无污染。
(二)临时受纳场
按规定办理临时受纳证、禁止受纳生活垃圾和其它垃圾;道路两侧受纳场路口要按实际情况铺设水泥路面,有冲水设施,有专人(2人以上)清扫保洁,受纳场路口无污染。
(三)运渣土车辆
渣土运输资质证和准运证齐全,车辆要加盖,运输渣土不超高超载、沿途洒漏,车轮不带泥出工地路口,按指定路线行驶。
十、垃圾场(厂)管理
(一)作业安全
喷洒消毒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手套等作业防护用具;进入填埋区工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禁止与本场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
(二)防火防爆
填埋库区严禁烟火;设立防火告示牌;填埋区周围甲烷气体浓度大于1.25%时,应采取鼓风扩散措施。
(三)安全隐患场所措施
排水、排气管道和竖井,自然通风不足,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制订安全进入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未经允许,与业务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
(四)垃圾体火灾处理
垃圾体表面着火可用水或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沙土灭火(平时备有灭火材料);垃圾体内着火采用灌水(用水车或载装机铲斗运水)或用挖土机在燃烧区周围翻挖开垃圾灭火;火灾规模较大,本场没有能力控制时,及时报警119接收消防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