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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三亚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落实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市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市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向市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

  3、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的违纪案件线索,并及时将移送的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积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将经联席会议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并办理委托审计手续。

  3、在实施审计前向市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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