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月21日至6月23日为分类验收汇总阶段。召开分类验收汇报会,听取各分类验收小组现场验收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编写石柱县四期移民工程自验报告。
4.6月24日至6月25日为总结申报阶段。召开验收总结会,讨论通过自查验收报告。向市四期移民验收委员会报送自查验收报告和初验申请。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石柱县四期移民工程验收委员会。
主 任:冉茂忠(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李成群(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 义(县移民局局长)
刘长胜(县发改委主任)
简 阳(县经贸委主任)
谭 斌(县交通局局长)
杨代富(县卫生局局长)
冉春东(县环保局局长)
冉启智(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皮昭德(县文广新局局长)
谭安国(县建委主任)
陈 林(县林业局局长)
陈正华(县市政园林局局长)
秦少华(县档案局局长)
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移民局,由周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安之、刘兴德、秦辉发、周强、廖禾、江在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对各分类验收小组进行业务指导、材料审核把关,负责全县总报告编写和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验收委员会同时下设库底清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业项目复建、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移民工程档案等10个分类验收小组(详见附件2)。各分类验收小组负责指导所属类单项工程和行业验收,组织分类自验和迎接市级初验及国家终验,负责所属大类验收表格填写和验收报告的编写。
五、工作要求
各移民乡镇和迁建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扫清搬迁和清库尾欠,整理归档销号资料,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落实工作人员,配合各分类验收小组搞好现场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贻误自验工作。各分类验收小组要强化工作人员责任,确保自验工作不走过场。凡在自查验收工作中查出有问题的单位,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思想不重视、配合不积极等而影响自查验收工作开展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