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渝办发〔2008〕19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企业安全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公布了一系列企业安全标准、规范,我市有关行业部门制定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并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试点,大大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自觉性

  企业安全标准化要求企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规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构建和谐重庆的具体措施,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重庆大开放大发展的有力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自觉性,扎扎实实地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从今年开始,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步完善、三年基本规范、五年全面达标,到2012年,我市各类大中型企业全部达到国家和市级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各类小企业达标率在80%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