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学峰 (市建管委总工程师)
靳晓慧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晓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喜平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戴陆寿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原市交通局。主任由闫明生兼任,副主任由刘继华、靳晓慧兼任,成员为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和市规划局相关处室人员。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编写撰稿组。聘请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划院专家,在各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太原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总报告、公路发展规划和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
(二)宣传资料组。负责有关公路、铁路、民航、客运站、货运站、市政道路设施等现状资料和相邻市(县)有关公路情况信息收集,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和铁路、民航等方面进行协调。
四、部门职责
(一)市交通局。负责编制太原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总报告、公路发展规划(包括太原都市圈公路发展规划)和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收集相邻市(县)有关公路情况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资料;进行规划宣传和信息发布等。
(二)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市交通局编制上述规划,协调收集有关铁路、民航资料,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牵头组织重大问题的研究等。
(三)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太原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太原都市圈规划》等相关规划资料,配合市交通局做好太原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
(四)市建管委。负责提供城市出口公路相关资料,做好城市公路与国省道及农村公路的衔接工作。
(五)市经委。负责提供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外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资料。
(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太原市汽车车辆数及车辆构成情况资料,配合规划编制领导组办公室做好车流量OD调查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规划编制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八)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国民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料。
(九)太原公路分局。负责提供国、省道公路建设规划及公路现状情况资料。
(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高速公路现状情况资料。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