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荆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荆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三届四次人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工作。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职能归集到一个科室,做到内部机构数、科级职数、人员编制数“三不突破”。
对确定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要做好人员调配,必须整建制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荆州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王祥喜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黄建宏,市纪委书记邓务贵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青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郑泽光、市监察局局长、市编办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人事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物价局局长、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都要成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和动员阶段(6月2日-6月10日)。召开全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动员会,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动员,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方案制定审批阶段(6月11日-7月20日)。各单位拟定“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办。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编委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