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7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7日)宣布失效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火炬荆州传递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荆政发〔2008〕26号)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荆州传递的顺利进行,保障传递线路安全、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6月2日5:30至14:00对荆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为:荆州金凤广场(起跑仪式现场)-东门-荆南路-屈原路-荆中路-郢都路-南环路-东环路-东门-江津路-塔桥路-北京西路-三岔路-荆江大堤-大湾-沿江路-沙隆达广场(结束仪式现场)。
二、管制时段内,管制路段沿线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禁止出入,机动车道两边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停放。
三、荆州市城区的东内环路、荆东路、黄金堂路、荆北路、人民路、北内环路、西内环路、南内环路、御河路、荆江大堤、太岳路、南湖路、金龙路、荆沙路、武德路、北湖路、白云路、北三小路、塔桥路、碧波路、工农路、长港路、滨湖路、园林路、江汉路、红门路、红星路、航空路、江汉北路、文化宫路、廖子河路、中山路,除特种车辆(含运钞车)、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外,其他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机动车道上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一律禁止停放。
四、途经荆州市城区的各类过境机动车和荆州市城区的各类货车,一律禁止驶入市城区,可从沙市十号路、红门北路、江津东路、红星路、北京东路、荆江大堤、荆州九阳大道绕行通过。
五、荆州市城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除特种车辆外)一律停驶,其他社会车辆尽量减少在市城区管制区域外的道路上通行,以减轻市城区的交通压力。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