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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垫付农民工工资程序》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说明:1、“项目业主意见”栏应写明:项目竣工时间、代为垫付的保障金金额、同意清退施工单位名称。
  2、《施工许可证》由开发区建管部门发放的,"开发区建管部门意见栏"应填写。

  附件5: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垫付农民工工资申请表

垫 付 单 位

(施工单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或驻肥负责人)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交纳保障

金时间

 

交纳保障金金额 (大 写)

 

垫付金额

(大 写)

 

垫付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垫付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维权办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建设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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