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创新推广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实施
各地要按照浙政办发〔2006〕130号文精神,围绕建立“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要求,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培训体系、保障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确保全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任务,今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基层农技推广责任制度。
(一)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尽快出台责任农技推广实施意见、责任农技推广人员职位说明书、责任农技推广人员考核办法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农技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二)规范聘用程序,坚持公正公平,通过竞聘和选聘相结合的办法,聘任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在确定责任农技推广人员时,要优先聘用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农技推广人员;在责任农技推广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责任农技推广人员的交流调配力度;对于今后责任农技推广人员的补充渠道,一方面从在编农技推广人员中进行补充,另一方面由人事部门会同农口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农业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三)确保农技推广人员特别是责任农技员集中精力从事农技推广专业工作。乡镇(街道)在安排工作中,原则上不再安排责任农技员驻村等其他工作;确需安排责任农技员驻村的,必须确保责任农技员全年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从事农技推广专业工作。
(四)强化农技推广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按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的岗位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各项为农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考核管理,建立一套综合的考评体系,即由主管单位、县级农技推广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共同对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农技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职称评聘、项目支持等相挂钩。
四、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加大农技推广力度
各地要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根据浙政办发〔2008〕16号文精神,以增强农技推广能力为核心,通过机制体制创新,优化整合现有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的科技推广资源,集聚农、科、教、企等各方力量,尽快建立起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骨干、科研教育机构和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为补充、乡镇责任农技员为基础、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