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责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职责,明确责任,科学安排,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确保三级监管能管得住,四级体系能联得动,最大程度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为一级服务,力求专项行动层次突出,效果明显。
(三)以《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今年是“两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开发区)要邀请媒体大力宣传十七大关于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积极意义,认真做好“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真正让新法深入人心,惠及劳动者。
附件:1.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世保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 清 市编办副主任
张 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 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涂 敏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处长
程光胜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程光胜同志兼任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
表 号:劳动统关系[2007]临1号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劳社部明电[2008]3号
有效期止:2008年4月30日
填报单位:
| 检查户次
| 违反职业中介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
| 处理情况
|
合计
|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提供虚假信息
| 发布虚假招聘内容广告
| 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 扣押被录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 责令改正
| 责令退赔求职费用
| 罚款
|
件数
| 金额
|
户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万元
| 件
| 万元
|
甲栏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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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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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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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机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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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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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 1、参加专项行动人员:其中劳动保障部门 人次;人事部门 人次;公安部门 人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人次;其他部门 人次。
2、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诈骗求职者财物 件;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 件;其他以职业介绍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 件。
3、其他处理处罚情况: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 件;吊销许可证 件;吊销营业执照 件;治安管理处罚 人;刑事立案侦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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