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商政发〔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综合指标
商洛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商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市委二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200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富民强市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突破发展、构建和谐两大主题,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三大战略,实施项目、城镇、开放、科技四大带动,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矿产建材、劳务输出五大产业,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155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9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达到14.5亿元,增长33.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22亿元,增长25.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3亿元,增长15.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0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2060元,增长11.5%;新增城镇就业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4.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
200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定》,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抓项目争投资的合力作用,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
切实改善项目建设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精减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程序办理土地审批、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协助客商办理融资、贷款等事项,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有损投资者利益的事发生。